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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自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12-20  

						证券代码:300490          证券简称:华自科技         公告编号:2019-120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黄文宝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 2019 年 12 月 14
日以电话、短信及电子邮件等形式传达各位董事。董事会会议通知中包括会议的
相关材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2、会议于 2019 年 12 月 19 日在公司主楼五楼会议室召开,采取现场投票和
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3、会议应到 9 人,实际出席会议的人数 9 人,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人数 5
人,董事汪晓兵、白云,独立董事柴艺娜、曾祥君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出席会议。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黄文宝先生主持,监事和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
和《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召开的方式、程序及作出的
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相
关担保的议案》
    鉴于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授信期限已届满,根据公司发展

规划,为保证公司业务发展,公司、深圳市精实机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
实机电”)、北京格兰特膜分离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兰特”)拟继续向
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总敞口不超过 2
亿元,具体授信品种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银行保函、银票/电子银行承兑汇票、
电子/纸质商业承兑汇票贴现等。授信额度有效期为自相关授信协议签订之日起

一年。
    其中:公司决定向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组合额度不超过 1.5
亿元,敞口不超过 1.5 亿元;精实机电决定继续向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申请综合
授信组合额度不超过 2000 万元,敞口不超过 2000 万元;格兰特决定继续向交通

银行湖南省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组合额度不超过 3000 万元,敞口不超过 3000 万元。
    上述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董事
长在上述总额度范围内决定使用金额及业务种类,并与银行签订有关合同、协议,
具体品种以与银行签订相关文件为准。
    为保证此次授信事项顺利进行,公司决定为精实机电和格兰特申请的综合授

信额度共计 5000 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担保金额以实际发生额为准。
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与上述担保相关的法律文件。
    本议案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
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表决情况为: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变更授信银行的议案》
    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3 日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与相关担保的议案》,同意
格兰特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义支行授信的 5000 万元人民币及相

关担保,现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对该项授信合作银行进行变更,变更为向华夏银
行北京魏公村支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申请授信 5000 万元人民币,其中
流动资金贷款额度 3000 万元,保函额度 2000 万元,授信期限为自授信协议生效
之日起一年。
    相关担保方案不变,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关村

担保公司”)为格兰特上述 5000 万元的授信向华夏银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格兰特全资子公司北京坎普尔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格兰特法人代表孟广祯
及其配偶赵晓娜共同向中关村担保公司提供保证反担保;格兰特以其持有的京平
国用(2013 出)第 00125 号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向中关村担保公司提供抵
押反担保、以其名下全部应收账款提供质押反担保。

    上述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由格兰特董事长在上述总额度范围
内决定使用金额及业务种类,同时授权格兰特董事长与银行签订有关合同、协议,
并授权各公司董事长签署与上述担保相关的法律文件。
    本议案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

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表决情况为: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完善业务布局,满足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前

海华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华自”)拟与共青城华禹创融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共青城华禹创融”)及自然人肖弱共同投资设
立共青城华计共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下简称“华计共创”)
及共青城华计共赢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下简称“华计共赢”)。
    注册后的“华计共创”、“华计共赢”拟与“前海华自”共同投资设立湖南

华自计算机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其中前海华自出资 1020
万元,占注册资本 51%,华计共创出资 700 万,占目标公司注册资本的 35%;华
计共赢出资 280 万元,占目标公司注册资本 14%。
    由于共青城华禹创融是公司控股股东长沙华能自控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
司华禹投资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共青城华禹创融为公司关联方,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共同投资涉及关联交易。
    本议案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
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
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表决情况为: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黄文宝、汪晓兵、

佘朋鲋、袁江锋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1、 经全体与会董事签署的《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

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2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