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自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3-26
证券代码:300490 证券简称:华自科技 公告编号:2020-007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黄文宝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 2020 年 3 月 20
日以电话、短信及电子邮件等形式传达各位董事。董事会会议通知中包括会议的
相关材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2、会议于 2020 年 3 月 25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会议应到 9 人,实际出席会议的人数 9 人。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黄文宝先生主持,监事和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
和《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召开的方式、程序及作出的
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鉴于部分银行对公司的授信期限即将届满,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资金需求安
排,为满足公司发展和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拟继续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4.7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借款、信用证融资、票据
融资和开具保函等。授信期限为自授信协议生效之日起一年。授信期限内,授信
额度可循环使用。拟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明细如下:
银行名称 公司拟申请的授信额度
中国银行湖南湘江新区分行 不超过 2 亿元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长沙分行 不超过 1.2 亿元
中国工商银行长沙金鹏支行 不超过 1.5 亿元
合计 不超过 4.7 亿元
上述拟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在不超过总授信额度范围内,最终以授信银行实际
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在综合授信额度内,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融资。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总额度范围内决
定使用金额及业务种类,并与银行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与授信有关的合
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同时授权公司财务中心具体办理上述综合授信
及贷款业务的相关手续。
本议案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为: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及相关担保的议
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坎普尔环保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坎普尔”)
因“水处理膜及膜装置制造基地项目”建设资金需求,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长沙金鹏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8,500 万元的项目贷款,用于购买固定资
产以及工程建设,有效期为自相关贷款协议签订之日起八年。
上述贷款额度及期限以湖南坎普尔与银行签订的最终协议为准,公司董事会
授权湖南坎普尔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与银行签订有关的合同、协
议,并办理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的相关事宜。
以上项目贷款以湖南坎普尔名下土地使用权(证号为湘(2019)宁乡市不动
产权第 0029829 号)及该土地上在建工程提供抵押担保,项目建成后转为该房产
抵押担保,同时,公司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
及湖南坎普尔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签署与上述担保相关的法律文
件。
本议案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
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表决情况为: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及相关担保的议案》
鉴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深圳分行”)对
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精实机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实机电”)的授信
期限已经届满,根据精实机电发展规划,为保证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
精实机电拟继续向兴业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其
中敞口授信额度 3,000 万元)。具体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
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及其项下融资。授信期限为自相关授信协议生效之日起
一年。
以上授信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公司董事会授权精实机电董事长在上述
总额度范围内决定使用金额及业务种类,并与银行签订有关合同、协议,具体品
种以与银行签订相关文件为准。
为保证此次授信事项顺利进行,公司决定为精实机电申请的 3,000 万元敞口
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担保金额以实际发生额为准。同时授权公
司董事长签署与上述担保相关的法律文件。
本议案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
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表决情况为: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基于业务发展及日常生产经营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 2020 年度与长沙华源
智慧生活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源智慧生活”)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不
超过人民币 700 万元,关联交易的内容为接受华源智慧生活提供的餐饮服务、
物业维护服务等。
本议案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
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
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表决情况为: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黄文宝、汪晓兵、
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1、 经全体与会董事签署的《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
次会议决议》;
2、《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
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