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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通合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08-30  

						             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
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石家庄
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谨慎的原则,
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
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对外担
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
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和
要求,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严谨、实事求是的态度,对报告期内公司
与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经核查,我们认为:

    1、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的情况,不
存在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提供给关联方使用的各种情形;

    2、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法人单位或个人
提供担保的情形。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王首相)              (孙孝峰)   (李彩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