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通合科技: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核查意见2018-11-05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核查意见


    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合科技”、“公司”或“上市
公司”)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以下简称“本次重组”)前十二个月内资产购
买、出售的情况如下:
    一、设立全资孙公司邢台通合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未来发展战略以及新能源行业的发展情况,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北通
合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拟以自有资金设立一家全资子公司邢台通合新能源科技
有限公司,通合科技于 2017 年 3 月 21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孙公司的议案》。
    2、上述资产交易事项与本次重组的关系
    该次资产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与本次重组行为不
存在联系。
    二、设立产业并购基金
    1、情况说明
    公司拟与关联人宏源汇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源汇富”)共同
发起设立服务于通合科技主营业务电动汽车充电、新能源等相关领域的产业并购
基金的管理公司,待管理公司成立后,以其作为普通合伙人,设立其对外投资主
体:宏通新能源并购基金(有限合伙)(暂定名,以工商核准名称为准,以下简
称“并购基金”)。
    并购基金总规模 10 亿元,首期规模 2 亿元人民币,管理公司为并购基金的
普通合伙人,拟出资人民币 500 万元;宏源汇富为并购基金的有限合伙人,拟出
资人民币 5000 万元至 1 亿元;通合科技为并购基金的有限合伙人,拟出资 2500
万元至 5000 万元;其他出资人尚未确定,为并购基金的有限合伙人,拟向并购
基金出资合计人民币 8.45 亿元至 9.2 亿元,由管理公司向其他合格投资者非公开
募集。通合科技于 2017 年 6 月 1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拟参与投资设立产业并购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上述资产交易事项与本次重组的关系
    该次资产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与本次重组行为不存在
联系。
    本独立财务顾问经核查后认为:在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除上述交易外,
上市公司未发生其他资产购买与出售行为。上述交易与本次重组购买的标的资产
不属于同一或相关资产,在计算本次重组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时无需纳入累计
计算的范围。
(本页无正文,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核查意
见》之盖章页)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