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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通合科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12-17  

						 证券代码:300491        证券简称:通合科技          公告编号:2018-121

                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于2018年12月14日下午3:00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中试实验楼五楼会议室
召开,采用现场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2、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
    3、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范冬兴先生主持。
    4、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重大资产重组的募集配套资金的议案》

    为保证本次交易顺利推进,经审慎考虑,公司决定取消重大资产重组的募集
配套资金,本次交易中公司不再涉及募集配套资金事宜。根据公司2018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交易
有关事宜的议案》,本次取消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事宜已经得到公司股东大会授权,
无需重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取消重大资产重组募集配套资金不构成重大调整

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
第二十八条规定:股东大会作出重大资产重组的决议后,上市公司拟对交易对象、
交易标的、交易价格等作出变更,构成对原交易方案重大调整的,应当在董事会
表决通过后重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及时公告相关文件。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2015年9月18日公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法律法规常见问题
与解答修订汇编》相关规定:调减或取消配套募集资金不构成重组方案的重大调
整。重组委会议可以审议通过申请人的重组方案,但要求申请人调减或取消配套
募集资金。

    因此,取消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不属于《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法
律法规常见问题与解答修订汇编》规定的重组方案重大调整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报告书(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上述对募集配套资金的修改情况,结合相关文件更新内容,公司编制了
《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报告书(修订稿)》及其
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