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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通合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取消重大资产重组的募集配套资金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2018-12-17  

						          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取消重大资产重组的募集配套资金的议案
                           的事前认可意见
    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拟向常
程、沈毅、陈玉鹏、西安霍威卓越电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4名股东以
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其所持有的西安霍威电源有限公司(下称“霍威电源”)
共计100%的股权;同时,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募集配套资金,募集资金总额
不超过10,000万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重组”)。为保证本次交易顺利推
进,经审慎考虑,公司拟取消本次重组的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中公司不再涉
及募集配套资金事宜。除取消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外,公司本次重组方案其他内容
不变。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已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前获得并认真审阅了相关议案。
    经认真审阅及充分论证,现就取消重大资产重组的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发表事
前认可意见如下:
    1、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法律法规常见问题与解答修订汇编》的规定,调减
或取消配套募集资金不构成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据此,公司对本次交易方案进
行调整,取消本次交易方案中涉及的募集配套资金事项不构成对本次交易方案的
重大调整。本次交易方案的调整及调整后的交易方案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各项法定
条件并具备可操作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取消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中有关募集配套资金,将有利于加快推进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工作进程,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同意将取消重大资产重组的募集配套资金的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
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取消重大资
产重组的募集配套资金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签署页)




    王首相______________




    孙孝峰______________




    李彩桥______________




                                             二○一八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