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润欣科技:关于与瑞声科技控股有限公司签署合作协议的公告2019-07-01  

						证券代码:300493          证券简称:润欣科技          公告编号:2019-045


                   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瑞声科技控股有限公司签署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订的合作协议,为双方业务合作的框架性约定,具体的实施内容
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合作协议所涉的项目,双方后续将另行签订具体的协议
进行约定,公司将根据合作的后续进展情况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2、本次签订的合作协议未包含具体项目和金额,不构成关联交易,对公司
2019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本协议的顺利实施和推进,
将推动公司相关业务的发展,对以后年度经营业绩带来积极影响。



    一、   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1、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欣科技”或“公司”)与全
球领先的智能设备解决方案供应商瑞声科技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声科
技”)于 2019 年 6 月签署了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双方经充分协商,
以共同发展和长期合作为目标,决定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侧重于开拓越南及
东盟市场、研发 5G 无线射频器件、MIMO 天线、光学、智能声学芯片方案等。

    2、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瑞声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香港湾仔告士打道 38 号中国恒大中心 1605-7 室
    授权代表:莫祖权
    股本:5000 万美元
    成立日期:2003 年 12 月 04 日
    瑞声科技成立于 1993 年,2005 年于香港挂牌上市(股票代码 02018),是
全球领先的智能设备解决方案供应商、全球声学领域的龙头企业、中国电子元件
业的领军企业。瑞声科技在微型声学、精密光学、电磁传动、射频天线等领域拥
有全部自主核心技术,市场份额均居全球前列。目前员工超过 3.8 万人,在芬兰、
丹麦、日本等全球 15 个城市设有研发及制造基地,拥有 3982 名研发人才,已申
请核心专利总数达 6800 项。2018 年瑞声科技的营业额为 181.31 亿人民币。

    关联关系:瑞声科技与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均不存在
关联关系。

    二、     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作内容

    基于双方现有的优势资源、自身发展需求和行业市场机遇,双方将侧重于东
盟市场开拓、5G 射频器件项目、TWS 无线耳机等方面进行深度合作,具体内容
包括:

    (1)润欣科技为瑞声科技越南及东盟制造基地的项目提供技术支持与转口
贸易服务。

    (2)润欣科技参与瑞声科技南宁电子产业基地的光学模组及上下游精密模
组研发和市场推广,提供 AIOT 智能穿戴、TWS 无线耳机及无线芯片方案的设
计及研发合作。

    (3)润欣科技和瑞声科技紧密合作,研发适合于智能终端的 5G 射频器件、
MIMO 智能天线、与 RF MEMO 调谐技术,在各类 AIOT 终端上改善基带、FEM
前端和天线的射频性能。

    2、合作机制

    (1)定期沟通机制。双方每周定期交流与合作座谈,互通市场与研发合作
信息,拟定后续工作计划,检查监督项目进度。

    (2)成立联合工作日常联系机构。双方指派相关人员,成立联合工作小组,
负责工作落实与执行。
    (3)建立研发团队交流机制。双方确定技术交流接口与业务部门,指定技
术负责日常联系人,协调技术合作有关事宜,并协调管理双方各具体业务合作执
行以及项目的发展进度。

    (4)本合作协议从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五年。合作协议到期后,经
双方协商后可延期或另行签订新的合作协议。

    三、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协议为长期合作协议,对公司 2019 年度的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不构成重
大影响。本协议的顺利实施和推进,有利于充分利用双方在芯片、电子元器件、
精密部件上的资源优势,合作共赢,有利于提升公司在 5G 射频和 AIOT 应用领
域的芯片及方案研发能力,形成规模化的物联网智能终端产业链,符合公司未来
的发展战略,对以后年度经营业绩产生较积极的影响。

    四、   重大风险提示

    本次签订的合作协议,为双方业务合作的框架性约定,具体的实施内容和进
度尚存在不确定性。合作协议所涉的项目,双方后续将另行签订具体的协议进行
约定。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要求,根据合作的后续进展情况履行相
关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未来三个月内,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所持股份不存在限售
股解除限售情况,也不存在减持计划。

    五、   备查文件

    经双方签署的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7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