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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盛天网络: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7-12-01  

						  证券代码:300494           证券简称:盛天网络            公告编号:2017-073


               湖北盛天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网络投票
    3.会议召开时间:2017 年 11 月 30 日至 2017 年 12 月 1 日
    (1)现场会议时间:2017 年 12 月 1 日(星期五)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12 月 1 日
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7 年 11 月 30 日 15:00 至
2017 年 12 月 1 日 15:00。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北省武汉市光谷金融港 B7 栋 9 楼公司会议室
    5.会议主持人:赖春临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总计 9 人,代表股份数 112,835,865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0149%。
    2.出席现场会议情况
    出席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3 人,代表股份数 112,761,900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9841%。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6 人,代表股份数 73,965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08%。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湖北祥平律师事务所李博、王思卉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
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以现场记名投票、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下列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2,833,66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9981%;反对 2,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1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673,66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178%;反对 2,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22%;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审议《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赖春临女士、崔建平先生、冯威先生、邝耀华先生为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表决结果如下:
   (1) 选举赖春临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 112,833,86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98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673,86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253%。
    本议案获得本次会议审议通过,赖春临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 选举崔建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 112,833,66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98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673,66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178%。
    本议案获得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崔建平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 选举冯威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 112,833,66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98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673,66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178%。
    本议案获得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冯威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 选举邝耀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 112,833,66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98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673,66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178%。
    本议案获得本次会议审议通过,邝耀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审议《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田玲女士、王先远先生、梅佑轩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表决结果如下:
   (1) 选举田玲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 112,833,86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98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673,86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253%。
    本议案获得本次会议审议通过,田玲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 选举王先远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 112,833,66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98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673,66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178%。
    本议案获得本次会议审议通过,王先远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 选举梅佑轩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 112,833,66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98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673,66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178%。
    本议案获得本次会议审议通过,梅佑轩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 审议《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史峰先生、谭林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
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表决结果如下:
   (1) 选举史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 112,833,66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98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673,66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178%。
    本议案获得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史峰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
事。
   (2) 选举谭林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 112,833,86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98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673,86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253%。
       本议案获得本次会议审议通过,谭林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
事。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湖北祥平律师事务所律师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
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资格均符合《公
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
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湖北盛天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北盛天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2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