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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美尚生态: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18年付息公告2018-10-19  

						证券代码:300495                        证券简称:美尚生态                   公告编号:2018-117
债券代码:112604                        债券简称:17 美尚 01


          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第一期)2018 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

本次付息的债权登记日(最后交易日)为 2018 年 10 月 23 日,凡在 2018 年 10 月 23 日(含)前买入并持

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2018 年 10 月 23 日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

息。

       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
称“本期债券”)将于 2018 年 10 月 24 日支付自 2017 年 10 月 24 日至 2018 年 10 月 23 日期间
的利息。根据《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
一期)
       2、债券简称及代码:17 美尚 01(112604)
       3、发行人: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4、发行规模:人民币 5 亿元
       5、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 5 年期债券,附第 3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
回售选择权。
       6、债券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5.8%,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7、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8、起息日:2017 年 10 月 24 日
       9、付息日: 2018 年至 2022 年每年的 10 月 24 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
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10、信用级别: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 级,
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 级。
    11、担保情况:本期债券由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
任保证担保。
    12、保荐人、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3、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 2017 年 12 月 1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14、登记、托管、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二、本期债券付息方案
    按照《 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票
面利率公告》,“17美尚01”的票面利率为5.8%,每手 “17美尚01”(面值人民币1,000元)派发
利息为人民币58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实际每手(面值1,000 元)
派发利息为人民币46.4元,扣税后非居民企业(包含QFII、RQFII)债券持有人实际每手(面
值1,000 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52.2元。

    三、本期债券付息债权登记日、付息日
    1、本次付息债权登记日:2018 年 10 月 23 日
    2、本次付息日:2018 年 10 月 24 日
    3、下次付息起息日:2018 年 10 月 24 日

    四、本期债券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 2018 年 10 月 23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17 美尚 01”持有人。2018 年 10 月 23 日买入本期
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2018 年 10 月 23 日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
次派发的利息。

    五、本期债券付息方法
    1、本公司已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签订了《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协议》,委托中国结
算深圳分公司进行债券兑付、兑息。本公司将在派息款到账日 2 个交易日前将本年度债券的利
息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兑付、兑息资
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根据协议终止委托代理
债券兑付、兑息服务,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
公告为准。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在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债券利息划付给相应的兑付
机构(证券公司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投资者于兑付机构领取债券利息。

    六、关于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法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
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公司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按
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
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将统一由各兑付机构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
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3 号)等规定,本期债券非居民企业(包括QFII、RQFII)债券持
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应缴纳10%企业所得税,由本公司负责代扣代缴。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其他债券持有者,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

    七、本期债券付息的相关机构
    1、发行人
    名称: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无锡(太湖)国际科技园大学科技园清源路兴业楼 A 栋 518 号
    联系人:赵湘
    联系电话:0510-82702530
    传真:0510-82762145
    2、保荐人(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
    名称: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之江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6-20层
   联系人:徐恩润
联系电话:18618405866
传真:010-66018035
3、托管人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中路1093号中信大厦18层
联系人:赖兴文
联系电话:0755-25938081


特此公告




                                               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10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