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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富祥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2017-11-07  

						证券代码:300497                 证券简称:富祥股份               公告编号:2017-078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10 日收到公司股东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永太科技”)《关于减持富祥股份股票的通知》,

永太科技计划自其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2017 年 5 月 5 日)起的 6 个月内,

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1,209 万股(若

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的调

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提示性

公告》(公告编号:2017-010)。

     近日,公司收到永太科技发来的《关于减持我司持有的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

司股票计划实施完毕的通知》,内容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股数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日期         减持均价(元)                 减持比例(%)
                                                                  (万股)
                            2017 年 8 月 8 日            48.13        18.0450         0.1606

             集中竞价交易   2017 年 8 月 9 日            48.20        17.7050         0.1576
永太科技
                            2017 年 8 月 10 日           46.83        76.5800         0.6817

                合   计             -                        -       112.3300         0.9999

     2、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变化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化后持有股份
   股东
                 股份性质         股数(万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比
   名称                                                         股数(万股)
                                    股)         比例(%)                        例(%)
               合计持有股份          1,209           10.76        1,096.67         9.76
   永太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209           10.76        1,096.67         9.76
   科技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二、其他相关说明

    1、 永太科技本次减持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公

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永太科技上述减持未违反相关承诺,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

划一致;

    3、永太科技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公告书》中就减持价格作出如下承诺:本公司减持富祥股份

的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的规则要

求。永太科技未在相关文件中作出最低减持价格的承诺。

    三、备查文件

    永太科技《关于减持我司持有的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计划实施完毕的

通知》。

    特此公告。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11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