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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富祥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2018-06-14  

						证券代码:300497                 证券简称:富祥股份                       公告编号:2018-041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6月14日收到持有公司

股份5%以上股东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永太科技”)的《关于减持富祥股

份股票的通知》,永太科技于2018年6月4日至6月14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

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共计112.31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日期                                           减持比例(%)
                                                  (元/股)         (万股)
                            2018 年 6 月 4 日        43.50              20.10           0.1790

                            2018 年 6 月 5 日        43.48              33.20           0.2956

             集中竞价交易   2018 年 6 月 12 日       43.46              25.54           0.2274
永太科技
                            2018 年 6 月 13 日       43.08               7.58           0.0675

                            2018 年 6 月 14 日       42.65              25.89           0.2305

                合   计             -                    -              112.31          1.0000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万股)                     股数(万股)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984.36        8.76         872.05      7.76

 永太科技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984.36        8.76         872.05      7.76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注:表格中若出现合计数与分项数值总和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1、 永太科技本次减持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公司

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永太科技上述减持未违反相关承诺,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

划一致,该减持计划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3、永太科技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公告书》中就减持价格作出如下承诺:本公司减持富祥股份

的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的规则要

求。永太科技未在相关文件中作出最低减持价格的承诺。

    三、备查文件

    永太科技《关于减持公司持有的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通知》。



    特此公告。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6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