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祥股份: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2020-02-21
证券代码:300497 证券简称:富祥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3
债券代码:123020 债券简称:富祥转债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于2020年2月21日(星期五)下午14:30点在江西省景德镇市昌江区鱼丽工业区2号公
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包建华先生主持。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其中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0年2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互联
网投票时间为:2020年2月21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等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11名,代表的股份数为91,513,47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94%。其中现场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3
人,代表的股份数为79,312,2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41%;根据深圳证
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8名,代表的股份
数为12,201,19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2%。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部分高级
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注册资本变动、增选董事席位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1,513,47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 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9,753,59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
2、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1,513,47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 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9,753,59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
3、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对外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1,513,47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 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9,753,59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
4、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回购公司股份用途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1,513,47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 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9,753,59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
5、审议通过《关于增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该议案进行了逐项表决:
5.01 关于增选柯丹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79,685,24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比例
87.0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7,925,36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
股份数比例 40.12%。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当选。
5.02. 关于增选乔晓光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79,685,24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比例
87.0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7,925,36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
股份数比例 40.12%。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当选。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委派的律师见证,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
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规则》、
《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资格合法
有效;出席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规则》、《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2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