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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温氏股份: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17温氏01”2019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2019-11-15  

						股票代码:300498                           股票简称:温氏股份

债券代码:112506                          债券简称:17 温氏 01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17 温氏 01”

         2019 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特别提示:


    1、根据《广东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司债券之债

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债券持

有人会议决议,须经代表除《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三十四条规定

的债券持有人和/或其代理人所代表的本次债券张数之外的出席会议

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和/或代理人同意方能形成有效

决议。


    2、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审议通过

的决议,对所有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

议案或者放弃投票权、无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均有同等约束力。


    2017 年 3 月 20 日,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广东温氏

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氏股份”、“发行人”)发

行了“广东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17 温氏 01”,证券代码

“112506”),发行规模 5.0 亿元,发行期限 3+2 年,扣除发行费用

后的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营运资金。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广东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之债券受托

管理人,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

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令第 113 号)、《公司债券受托管

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有关规定以及《广东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 2016 年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债券受托管

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相关规定、约定,召集“17

温氏 01”(债券代码 112506)2019 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以下简

称“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召集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二)会议召开时间:2019 年 11 月 29 日(星期五)10:00-10:30


    (三)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云浮市新兴县新城镇东堤北路 9 号

温氏股份总部


    (四)会议召开及投票方式:现场会议方式召开,记名方式进行

投票表决
    (五)债权登记日:2019 年 11 月 22 日(星期五)


    (六)会议审议事项:《关于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

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相关事项的议案》(议案全文见附件一)


    (七)出席会议的人员


    1、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截至债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17

温氏 01”之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因故不能出席的

债券持有人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

是债券持有人。


    下述债券持有人没有表决权,且应回避:


    (1)债券持有人为持有发行人超过 10%股权的发行人股东;


    (2)发行人的其他关联方。


    2、召集人聘请的律师将对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过程和出席

会议人员资格等事项出具见证意见。


    二、 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登记办法


    1、债券持有人为法人的,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债券持有人证券账

户卡;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

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样式,参见附件三)、法人债券持有人证券
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


    2、债券持有人为非法人单位的,由负责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

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由委托代理人

出席的,持代理人身份证、债券持有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

公章)、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

样式,参见附件三)、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


    3、债券持有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证

券账户卡;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

证(复印件并由委托人签名)、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样式,参见

附件三)、委托人证券账户卡;


    4、登记方式:拟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可通过传真或邮寄方式

将本通知所附的参会回执(参见附件四)及相关证明文件,于 2019

年 11 月 28 日 15:00 时前通过专人、传真、邮件或邮寄方式送达指

定的登记地址,邮寄方式以债券受托管理人签收时间为准。


    5、联系方式


    (1)债券受托管理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中国北京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写字楼 2 座 33 层


    联系电话:010-65051166


    传真:010-65051156
    联系人:王超、裘索夫


    邮政编码:100004


    (2)发行人: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云浮市新兴县新城镇东堤北路 9 号


    联系电话:0766-2929231


    传真:0766-2291818


    联系人:李炜钊


    邮政编码:527400


    三、 表决程序和效力


    (一)债券持有人会议投票表决采取记名方式现场投票表决(表

决票样式,参见附件二)。


    (二)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审议事项表决时,只能投票表示

同意、反对或弃权。未选、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

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有表决权的本期债券张数对

应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三)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须经代表二分之一以上出席会

议的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和/或代理人(不含持有发行人 10%以上

股份的发行人股东、上述发行人股东及发行人的关联方)同意方能形
成有效决议。


    (四)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对决议生效日登记在册的全体

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

权的债券持有人,持有无表决权的本期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

决议通过后受让取得本期债券的持有人)具有同等的效力和约束力。


    (五)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经表决通过后生效,但其中涉及

须经相关监管部门批准的事项,经相关监管部门批准后方能生效。


    附件一:关于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

票减资相关事项的议案


    附件二:“17 温氏 01”(债券代码 112506)2019 年第二次债券持

有人会议表决票


    附件三:“17 温氏 01”(债券代码 112506)2019 年第二次债券持

有人会议授权委托书


    附件四:“17 温氏 01”(债券代码 112506)2019 年第二次债券持

有人会议参会回执


    (以下无正文)
附件一:《关于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

相关事项的议案》:


        关于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

                                相关事项的议案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广东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温氏股份”、“发行人”)于 2019 年 10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9 号-
   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实施、授予与调整》及《广东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广东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期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35 名原激励对象已不再具备激励
   对象资格,发行人拟分别回购注销上述 35 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
   计 615,280 股,约占注销前总股本比例为 0.012%。

        因此实施回购注销上述限制性股票 615,280 股后,温氏股份总股本将由
   5,312,124,827 股减少至 5,311,509,547 股。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 5,312,124,827 元
   减少至人民币 5,311,509,547 元。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广东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之债券受托管理人,特提请本期
   债券持有人会议同意,就温氏股份此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是否同意:
   温氏股份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事项,维持“广东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存续”,也不要
   求温氏股份就本期债券提供相应担保或清偿债务。

        提请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
附件二:表决票


 “17 温氏 01”(债券代码 112506)2019 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表决票



                                                      表决意见
                   表决内容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
制性股票减资相关事项的议案

    债券持有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个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持有本期债券张数(面值 100 元为一张):




    表决说明:

    1. 请就表决事项表示“同意”、“反对”或“弃权”,在相应栏内画“√”,
并且对同一项议案只能表示一项意见;

    2.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
表决权利,其所持有表决权的本期公司债券张数对应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
权”。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17 温氏 01”(债券代码 112506)2019 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 2019 年 11 月 29 日召
开的“17 温氏 01”(债券代码 112506)2019 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并按照
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

                                                         表决意见
                    表决内容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
制性股票减资相关事项的议案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
框中打“√”为准,对同一项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有关
决议案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项决议案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受托人可
自行酌情决定对上述决议案或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决议案的投票表决。

    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结
束。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面额为¥100 元的债券张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本委托书复印或按此格式自制有效)
附件四:参会回执:


 “17 温氏 01”(债券代码 112506)2019 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参会回执

    兹确认本人/本单位或本人/本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将出席“17 温氏 01”
(债券代码 112506)2019 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债券持有人(签署):

                 (公章):

    债券持有人证券账号:

    持有债券张数(面值 100 元为一张):

    参会人:

    联系电话:

                                                    2019 年____月____日

    (本委托书复印或按此格式自制有效)

    本回执请邮寄至以下地址:

    北京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写字楼 2 座 33 层,邮政编码:100004

    或传真至:010-6505 1156

    收件人/联系人:王超,联系电话:(8610) 6505 1166-1967

    收件人/联系人:裘索夫,联系电话:(8610) 6505 1166-7795

    或扫描后电邮至: Chao3.Wang@cicc.com.cn、Suofu.Qiu@cicc.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