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迪设计: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2018-03-02
证券代码:300500 证券简称:启迪设计 公告编号:2018-015
启迪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启迪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毕路德建筑
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毕路德”)为了加强在城市更新改造业务领域的布局,
拟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 300 万元,与深圳市宙斯盛世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在深
圳共同投资设立毕路德城市发展有限公司(暂定名,以登记机关核定为准,以下
简称“合资公司”),主要从事:城市可持续发展研究,城市更新策略研究,城市
产业升级模式策划,生态环境修复研究等。
本次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经2018年3月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
会议审议通过。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对外投资金额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手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宙斯盛世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D9BKY28
公司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
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关联关系:与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三、拟投资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毕路德城市发展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核定为准)
注册地址:深圳市
注册资本:人民 500 万元
证券代码:300500 证券简称:启迪设计 公告编号:2018-015
出资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深圳毕路德建筑顾问有限公司 300 60%
2 深圳市宙斯盛世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00 40%
合 计 500 100%
经营范围:城市可持续发展研究,城市更新策略研究,城市产业升级模式策划,
生态环境修复研究;城市规划设计、建筑设计,景观规划与设计;室内设计、艺
术品设计、平面设计、经济贸易咨询服务,技术推广服务,建筑装饰材料新技术
开发,艺术装饰品、家具、电气产品、家居用品、服饰的新技术研发、销售。(具
体以工商核定为准)。
四、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深圳毕路德建筑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毕路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668519558G
法定代表人:刘晓雯
乙方:深圳市宙斯盛世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宙斯盛世”)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D9BKY28
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融智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执行事务合伙人授权代表:王亚冠
1. 合资公司名称:暂定为 “毕路德城市发展有限公司”(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合资公司”)。
2. 合资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 合资公司初始注册资本:人民币伍佰万元整(5,000,000.00)。
4. 合资公司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
5. 合资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城市可持续发展研究,城市更新策略研究,城市产
业升级模式策划,生态环境修复研究;城市规划设计、建筑设计,景观规划
与设计;室内设计、艺术品设计、平面设计、经济贸易咨询服务,技术推广
证券代码:300500 证券简称:启迪设计 公告编号:2018-015
服务,建筑装饰材料新技术开发,艺术装饰品、家具、电气产品、家居用品、
服饰的新技术研发、销售。(具体以工商核定为准)。
6. 合资公司的经营期限为:永续经营(具体以工商核定为准)。
7. 甲方出资额、出资方式和股权比例为:甲方以叁佰万元人民币(3,000,000.00)
认缴合资公司 300 万元的注册资本,甲方于合资公司成立时持有合资公司
60%的股权。
8. 乙方出资额、出资方式和股权比例为:乙方以贰佰万元人民币(2,000,000.00)
认缴合资公司 200 万元的注册资本,乙方于合资公司成立时持有合资公司
40%的股权。
9. 全体股东一致约定,股东认缴出资额由股东于公司注册登记后分次缴纳出资
额,第一次出资 250 万元应于执照下发之日起由全体股东按照持股比例一年
内缴足,剩余部分由全体股东按持股比例十年内缴足。
10. 合资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名。执行董事由甲方委派,并经股东会
选举产生,执行董事任期 3 年。执行董事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在任期
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11. 合资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 1 名。监事由甲方委派。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不得兼任监事。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监
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的,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
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12. 合资公司经理由甲方聘任或解聘,任期 3 年。经理对执行董事负责。
13. 合资公司法定代表人由执行董事担任,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14. 合资公司设财务负责人 1 名。财务负责人由甲方推荐,董事会聘任。
15. 违约责任: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或拒不履行其在本协议中的任何陈述、保证、
承诺和义务,即构成违约。任何一方因违约而造成其他方遭受任何直接损失
的,应予以相应赔偿。
16. 协议的生效、变更和终止: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
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的变更或终止,须经本协议双方一致同意,并签署书面协
议后方可生效。关于本协议变更的书面协议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
律效力。
证券代码:300500 证券简称:启迪设计 公告编号:2018-015
五、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投资目的:加强公司在城市更新改造业务领域的布局,进一步巩固并强化自
身的市场地位、品牌价值,创造协同价值、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
对公司的影响:本次通过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将进一步完善公司的业务布
局,拓展设计服务网络,将有助于公司实现战略发展目标。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毕路德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合资协议》
特此公告。
启迪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