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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启迪设计: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8-27  

						                  启迪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启迪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6 日召开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
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启迪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审阅有关文件资料后,对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对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进行认真核查,
我们认为: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的违规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二、关于公司 2019 年半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对公司2019年半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全面、细致的了解和资料的核查,我
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所有对外担保事项均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管理
制度的规定履行了审批和决策程序,未发生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
度累计至本报告期末的违规对外担保情况,不存在通过对外担保损害公司利益及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三、关于公司 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
形,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四、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相关决策
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此页无正文,为启迪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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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仲德崑                                    杨忆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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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范永明                                     梁芬莲




                                               启迪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8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