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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顺新材: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10-29  

						证券代码:300501        证券简称:海顺新材        公告编号:2018-060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

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18 年 10 月 26 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

现场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举行。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18 年 10 月 16 日

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及传真形式通知了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

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的内容以及召

集、召开的方式、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地反映了公司 2018 年前三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8 年 10 月 29 日于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

(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8 年第三季度

报告全文》。

    2、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议,与会监事认为: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

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文件,对公司财

务报表格式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

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 2018 年 10 月 29 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

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会

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3、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的议案》。

   经审议,与会监事认为: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松江支

行申请并购贷款不超过7,000万元人民币并以其持有的石家庄中汇68%

股权作质押,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并购贷款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我们同意公司向光大银行申请并购贷款并相应抵押持有的石家庄中汇

68%股权。

    具体内容详见 2018 年 10 月 29 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
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向

银行申请并购贷款并提供质押担保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