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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顺新材: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11-09  

						  证券代码:300501        证券简称:海顺新材       公告编号:2018-065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林武辉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11 月

4 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 2018 年 11 月 8 日在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大会议室召开,采取现场会议加通讯表

决的方式进行表决。

    3、本次董事会应到 7 人,现场会议出席董事 3 人,分别为林武辉、

朱秀梅、林秀清;以通讯方式出席董事 4 人,分别为袁兴亮、曾江洪、

王雪、庞云华。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林武辉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童小晖先

生及监事会全体成员列席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

分配体系,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建立股东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层

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及业务骨干团队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

束机制,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定了《2018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拟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 2018 年 11 月 9 日于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

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针对上述事项,董事林秀清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已回避表决,林武晖与林秀清系兄妹关系,因此林武晖与其配偶朱秀梅

均回避表决,其余 4 名董事参与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

意见,并经监事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 4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
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定了《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详细内容见 2018 年 11 月 9 日刊登于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

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针对上述事项,针对上述事项,董事林秀清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的激励对象,已回避表决,林武晖与林秀清系兄妹关系,因此林武

晖与其配偶朱秀梅均回避表决,其余 4 名董事参与表决。公司独立董事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并经监事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4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8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实施激励计划的以下事宜:

    1、 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 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 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
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

制性股票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 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

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

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 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股权激

励协议;

    5) 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

确认, 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和考核委员会行使;

    6) 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

    7) 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

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

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8)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事宜;

    9)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

售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已身故

(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继承事宜,终止公司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0) 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
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

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

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1) 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

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

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

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

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

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 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

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

计划有效期一致。

    针对上述事项,董事林秀清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已回避表决,林武晖与林秀清系兄妹关系,因此林武晖与其配偶朱秀梅

均回避表决,其余 4 名董事参与表决。

    表决结果: 4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 2018 年 11 月 28 日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
式召开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其中该次会议的网络

投票时间按照有关规则执行。详细情况请见公司 2018 年 11 月 9 日刊登

于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的《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11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