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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顺新材: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曾江洪)2019-03-19  

						                     2018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曾江洪)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作为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2018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

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

有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促进公

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充分发挥独立

董事的作用。现将本人 2018 年度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履职情况报告

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次数及投票情况:

    2018 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

事会,认真审阅会议资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

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2018 年度,公司董事会、

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要求,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

序,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本人出席了公司 2018 年度召开的 6 次董事会、3 次股东大会,

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应出席董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召开股东大 出 席 股 东
会会议次数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会次数      大会次数

    6            6            0             0       3           3
    二、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2018 年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 2018

年度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在充分了解的前提下,本人基于自己的专

业知识和能力做出了客观、公正和独立的判断,与其他两位独立董事

共同对以下事项发表同意意见:

    1、于2018年4月16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上,对公

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18年度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

情况、公司聘请2018年度审计机构、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等事项、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

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等相关事项进行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详

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2、于2018年7月11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上,对公

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公司对外投资石家庄中汇药品包

装有限公司、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等相关事项进行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中国证监会创

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3、于2018年8月16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上,对公

司2018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

情况、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等相关事项进行审核并发表

了独立意见,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4、于2018年10月26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上,对
公司第三季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

况、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司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等相关事项进行审

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5、于2018年11月8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上,对公

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18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事项进行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

见,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6、于2018年12月18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上,

对向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等相关事项进行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

信息披露网站。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8 年,现场检查主要是针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调查,

从多个层次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并及时

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凡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

会事先对公司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审核,事后对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

进行检查与监督,并对公司的管理决策、资本运作及战略提出想法。

时刻关注传媒、网络对于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

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全年现场工作时间累计超过 10

天。

       四、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在公司治理及信息披露方面,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
工作,积极推动和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

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正,

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关

注公司经营情况,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

汇报,主动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各项资料,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

的职责;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认真审核了公司提供的材料,并

用自己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客观的结论,审慎的行使表决权。

    五、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2018 年度,本人任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和审计委员会委员。各专门委员会按照相关规

定要求对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制情况、审计部工作情况、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人选等事项进行审议,达成意见后向董事会提出了专门委

员会意见。

    作为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本人严格按照监管

要求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召集和主持会议,根据

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评情况以及考核方案等

事项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切实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能。

    作为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和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根据公司实际
情况,对公司审计部门,审计部门的工作进行监督,与公司聘请的审

计公司人员进行沟通,并提出相关建议,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能。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2018 年度,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上海证监局以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参加公司组织的、保荐机构举

行的有关业务知识培训,加深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和保护社会公众股

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

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合

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七、其他工作情况

    1、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

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展望 2019 年,本

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抽出更多的时间了解公司业务,学

习法律法规以及有关对上市公司加强监管的文件,按照法律法规、 公

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坚决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利用自己的专

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多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为

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促进公司做大做强,持续健康发展。

    同时也希望公司在 2019 年积极开展资本市场运作,助推公司战
略目标的实现,以优异的业绩回报股东。对公司董事会、经营班子和

相关人员,在我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配合和支持,在此

表示敬意和衷心感谢。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签字页)



                        独立董事:



                                             曾江洪

                                       2019 年 3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