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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顺新材: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03-19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8 年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公

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遵守诚信原则,切实维护公司

利益和全体股东权益,认真履行监督职责,通过列席和出席董事会及股

东大会,配合公司独立董事及内审部对公司相关事项进行核查,了解和

掌握公司的经营决策、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情况,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的履职责情况进行了监督。

    监事会人员组成如下:

                           第三届监事会

              姓名                             职务

              陆灏                        监事会主席(离任)

             张少捷                         监事会主席

              孙英                         职工代表监事

             李志强                            监事

    现将 2018 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1、列席董事会会议及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全体监事列席了公司召开的 6 次董事会现场会议,出席

了召开的所有 3 次股东大会,并对股东大会召开程序以及所作决议进行

了监督。

    2、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 6 次会议,会议情况如下:
                                   召开方
序号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议案内容
                                   式
                                         《关于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
                                         报告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
                                         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7 年度财务报告的议
                                         案》;
                                         《关于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
                                         案》;
                                         《2017 年度公司内控自我评价报
                                         告》;
                                         《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
     第三届董
                                   现 场 联资金往来情况的议案》;
1    事会第六 2018 年 4 月 18 日
                                   会议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
     次会议
                                         度的议案》;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关于聘请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
                                         的议案》;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议
                                         案》;
                                         《关于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
                                         议案》。
                                         审议《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
                                         司增资的议案》;
                                         审议《关于对外投资石家庄中汇药品
                                         包装有限公司的议案》;
                                        审议《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
    第三届监
                                  现 场 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   事会第七 2018 年 7 月 11 日
                                  会议 的议案》;
    次会议
                                        审议《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
                                        案》;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
                                        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报告及半
                                         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第三届监                      现 场 《关于公司 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
3   事会第八 2018 年 8 月 16 日
                                  会议   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次会议
                                         《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
                                         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
                                      议案》;
    第三届监                     现场
4   事会第九 2018 年 10 月 26 日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会议
    次会议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的
                                         议案》。
                                         审议《关于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关于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
    第三届监                      现 场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5   事会第十 2018 年 11 月 8 日
                                  会议   案》;
    次会议
                                         审议《关于核查公司 2018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
                                         的议案》。
                                          《关于向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
        第三届监                     现场
6       事会第十 2018 年 12 月 18 日      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
                                     会议
        一次会议                          票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 2018 年度公司有关事项的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依法出席或列席了公司所有的董事会和股东

大会,对公司董事会、 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董事会对股

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等情况进行了监督和

检查。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规范运作,科学决策,严格落实执行股东大会

的各项决议。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过程中,无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或其他损害公司利益

的行为。

    监事会还积极对公司采购、营销、财务等关键 环节进行深入监督、

检查,进一步有效地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对公司诚信合法经营起有效监

督作用,切实维护了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

    2、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监事会对 2018 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财务成果等进行了有效的监督、

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制度完善,财务运作规范、

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

    3、检查公司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1)报告期内,除母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苏州海顺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银行授信提供担保外,无其他对外担保情况。各项担保严格履行相关程

序,未发生损害公司利益的有关担保。

    (2)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投资石家庄中汇药品包装有限公司的

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外投资石家庄中汇药品包装有

限公司,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助于提升公司的综合盈利能力,拓宽产

品和销售渠道,对提高公司的竞争力有积极的促进作用,不会对公司生

产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

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

    (3)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事项,也未发

生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4、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

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实际需要,对公司经营管理

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董事会出具的《2018 年度内部控制

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认为:本公司认真按照《募

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实际投入

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

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
    6、关联交易情况

    对公司 2018 年度的关联交易行为进行了核查,未发生损害上市公司

及上市公司股东的行为。

    7、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

认为:董事会和管理层能够认真履行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未发生有损

股东利益的行为。

    8、监事会对公司定期报告的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对董事会 2018 年度编制的定期报

告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

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18 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9、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的内幕信息流转、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重大事

项的报告、传递、审核、披露程序均严格执行《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

备案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在日常运转中严把内幕信息流转审批程序

关,将信息知情人控制在最小范围内,内幕信息知情人填报真实、准确、

完整。

    10、股权激励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

了核查,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

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国

家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能确保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的顺利实施,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

配体系,建立股东与公司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

束机制。

   (3)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

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

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

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

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

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

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

次授予条件已达成,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日)均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股权激励计划的激
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三、2019 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2019 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

忠实履行监事会的职责,依法出席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及相关会议,

及时督促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合规性,进一步

增强风险防范意识,保护股东、公司和员工等各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

围绕公司的经营、投资活动开展监督。积极参与公司财务报表及中介机

构的审计工作,跟踪审核并向股东大会报告。

    2019 年度,监事会将持续完善监督职责,积极有序开展其他各项监督

工作,充分发挥企业内部监督力量的作用,与董事会和全体股东一起共同

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促使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切实担负起保护广大

股东权益的责任。




                                上海海顺新型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 年 3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