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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顺新材: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4-09  

						 证券代码:300501        证券简称:海顺新材         公告编号:2019-033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更改、否决议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 “ 公 司 ” ) 董 事 会 于 2019 年 3 月 19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

知》及2019年4月8日发布了《公司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

告》。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3、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林武辉先生。

    4、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4月9日(周二)下午14:30。

    5、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4月8日下午15:00至2019年4月9日下午

15:00。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19年4月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4月8日下午

15:00-2019年4月9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6、股权登记日:2019年4月2日(星期二)

    7、召开地点:公司大会议室(上海市闵行区申滨南路938号龙湖虹

桥天街G栋508室)。

    8、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9、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

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6 人,代表股

份 67,527,98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64.7048%。其中:通过现场

投票的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67,364,36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64.548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163,618 股,占上市

公司总股份的 0.1568%。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3 人,代

表股份 3,203,04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0691%。其中:通过现

场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3,039,43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912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163,618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 0.1568%。

       (三)出席会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

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与会

股东审议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7,398,53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083%;

反对 129,45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91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073,59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9584%;

反对 129,4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041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二)《关于公司 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7,398,53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083%;

反对 129,45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91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073,59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9584%;

反对 129,4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041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关于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7,398,53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083%;

反对 129,45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91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073,59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9584%;

反对 129,4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041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四)《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67,398,5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083%;

反对129,4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917%;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73,5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9584%;反

对129,4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0416%;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五)《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67,398,5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083%;

反对129,4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917%;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73,5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9584%;反

对129,4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0416%;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六)《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特别决议)。

    总表决情况:

    同意67,375,0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735%;

反对152,9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265%;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50,1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2257%;反

对152,9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7743%;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七)《关于聘请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67,398,5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083%;

反对129,4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917%;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73,5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9584%;反

对129,4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0416%;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八)《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67,398,5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083%;

反对129,4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917%;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73,5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9584%;反

对129,4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0416%;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九)《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67,398,5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083%;

反对129,4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917%;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73,5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9584%;反

对129,4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0416%;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十)《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议

案》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67,398,5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083%;

反对129,4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917%;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73,5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9584%;反

对129,4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0416%;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十一)《关于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67,398,5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083%;

反对129,4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917%;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73,5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9584%;反

对129,4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0416%;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十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3,073,5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5.9584%;反

对129,4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0416%;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73,5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9584%;反

对129,4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0416%;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十三)《关于修订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特别决议)。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7,398,53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083%;

反对 129,45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91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073,59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9584%;

反对 129,4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041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启元律师事务所朱志怡、徐樱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

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

《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

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启元师事务所关于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