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01 证券简称:海顺新材 公告编号:2019-033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更改、否决议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 “ 公 司 ” ) 董 事 会 于 2019 年 3 月 19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 知》及2019年4月8日发布了《公司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 告》。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3、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林武辉先生。 4、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4月9日(周二)下午14:30。 5、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4月8日下午15:00至2019年4月9日下午 15:00。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19年4月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4月8日下午 15:00-2019年4月9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6、股权登记日:2019年4月2日(星期二) 7、召开地点:公司大会议室(上海市闵行区申滨南路938号龙湖虹 桥天街G栋508室)。 8、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9、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 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6 人,代表股 份 67,527,98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64.7048%。其中:通过现场 投票的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67,364,36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64.548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163,618 股,占上市 公司总股份的 0.1568%。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3 人,代 表股份 3,203,04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0691%。其中:通过现 场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3,039,43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912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163,618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 0.1568%。 (三)出席会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 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与会 股东审议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7,398,53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083%; 反对 129,45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91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073,59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9584%; 反对 129,4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041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二)《关于公司 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7,398,53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083%; 反对 129,45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91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073,59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9584%; 反对 129,4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041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关于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7,398,53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083%; 反对 129,45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91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073,59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9584%; 反对 129,4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041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四)《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67,398,5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083%; 反对129,4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917%;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73,5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9584%;反 对129,4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0416%;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五)《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67,398,5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083%; 反对129,4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917%;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73,5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9584%;反 对129,4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0416%;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六)《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特别决议)。 总表决情况: 同意67,375,0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735%; 反对152,9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265%;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50,1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2257%;反 对152,9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7743%;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七)《关于聘请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67,398,5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083%; 反对129,4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917%;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73,5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9584%;反 对129,4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0416%;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八)《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67,398,5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083%; 反对129,4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917%;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73,5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9584%;反 对129,4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0416%;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九)《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67,398,5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083%; 反对129,4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917%;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73,5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9584%;反 对129,4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0416%;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十)《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议 案》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67,398,5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083%; 反对129,4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917%;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73,5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9584%;反 对129,4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0416%;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十一)《关于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67,398,5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083%; 反对129,4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917%;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73,5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9584%;反 对129,4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0416%;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十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3,073,5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5.9584%;反 对129,4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0416%;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73,5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9584%;反 对129,4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0416%;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十三)《关于修订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特别决议)。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7,398,53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083%; 反对 129,45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91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073,59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9584%; 反对 129,4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041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启元律师事务所朱志怡、徐樱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 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 《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 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启元师事务所关于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