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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顺新材: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2019-05-21  

						证券代码:300501        证券简称:海顺新材       公告编号:2019-041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石家庄中汇药品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家庄中汇”)系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
子公司,石家庄中汇为实际经营需要,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最高不超过
人民币 5000 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综合授信期限为两年,公司拟对
石家庄中汇申请上述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两年,
担保金额为 5000 万人民币。
    2、2019 年 5 月 20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石家庄中汇药品包装有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
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上述议案的表决情况均为 7 票同意、0 票
反对、0 票弃权。
    3、本次担保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自董事会通过上述担保事项之日起,在此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
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并授权董事长或总经理
负责处理担保有关的事宜,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石家庄中汇药品包装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鹿泉经济开发区新泰大街 18 号
     经营范围:塑料包装品、铝制包装品的生产销售(凭排污许可证、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药品包装材料和容器注册证经营生产项
目),塑料包装(不含一次性发泡塑料制品和超薄塑料袋)(医用塑料
制品除外)、铝制包装用模具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
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以上
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为准;涉及许可
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2、公司的股权结构:公司持有石家庄中汇药品包装有限公司 68%
的股权。
     3、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主要财务指标               2019 年 3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65,635,858.91
             负债总额                  50,372,756.70
        所有者权益合计                115,263,102.21


           主要财务指标                   2018 年度
             营业收入                  41,773,505.90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8,281,642.81
              净利润                   -3,897,498.28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保证人)名称:公司
     2、被担保方(债务人)名称:石家庄中汇药品包装有限公司
     3、债权人名称: 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以各方签署的担保协议或
担保文件中约定的金融机构为准。
     4、担保金额:5000 万元人民币。
     5、担保期限:两年。具体担保期限以各方签署的担保协议或担
保文件中约定的期限为准。
     6、担保方式:公司为石家庄中汇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
保的具体期限和金额依据石家庄中汇与金融机构最终协商后签署的合
同确定,合同期限不超过两年。
    四、董事会意见
    1、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为石家庄中汇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行为符
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
《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被担保对象石
家庄中汇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资产质量优良,偿债
能力较强,行业发展成上升趋势,为石家庄中汇提供担保在公司可控
制的范围之内。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
公司产生不利影响,因此,为了进一步支持石家庄中汇对资金的需要,
董事会一致通过本次担保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并授权董事长或总经理负责处理担保有关的事宜。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石家庄中汇药品包装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信誉及经营状况良好,到目前为止没有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被担
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本次担保行为不会对公司及其控股子
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本次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要求。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同
意公司为石家庄中汇药品包装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人民币 5000 万元
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二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授信提供担保总额约为
5000 万元 (均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授信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4.65%。公司无违规担保和逾期担保的情况。
    六、其他
    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5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