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300502 证券简称: 新易盛 公告编号: 2020-041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第5、12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 (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4、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事项的参 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 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2020年5月14日(星期四)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5月1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14日9:30—11:30时和13:00—15:00时;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14日9:15-15:00期间的任 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公兴镇物联西街127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形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高光荣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本次股东大会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40 人,代表股份 109,588,162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46.3455%。 2、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90,183,64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8.1392%。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8人,代表股份19,404,52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8.2063%。 4、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0 人,代表股份 20,383,014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8.620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978,49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0.413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8 人,代表股份 19,404,52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8.2063%。 5、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董事会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与会股东对 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逐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9,587,66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5%;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382,51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5%;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9,587,66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5%;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382,51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5%;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9,587,66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5%;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382,51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5%;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9,587,66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5%;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382,51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5%;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9,587,66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5%;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382,51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5%;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预计2020年并确认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股东Jeffrey Chih Lo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6,667,36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5%;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382,51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5%;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9,587,66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5%;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382,51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5%;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对 2019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予 以确认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9,587,66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5%;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382,51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5%;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9,587,66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5%;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382,51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5%;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贷款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9,587,66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5%;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382,51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5%;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9,492,06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123%;反对 96,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7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286,91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285%;反对 96,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71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9,587,66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5%;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382,51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5%;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为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 次会议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 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5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