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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昊志机电: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7-11  

						证券代码:300503          证券简称:昊志机电            公告编号:2019-073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4、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实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

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

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于 2019 年 6 月 25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5)。

    2、会议召开时间和日期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 年 7 月 10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 年 7 月 9 日至 2019 年 7 月 10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9 年 7

月 10 日 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 2019 年 7 月 9 日 15:00 至 2019 年 7 月 10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股权登记日:2019 年 7 月 5 日(星期五)

    4、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和经济区江东街 6 号公司

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汤丽君女士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2 名,代

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148,834,70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2.408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9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148,745,00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2.377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 名,代表

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89,7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31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及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3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89,7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31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0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

份 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 名,代表公司

有表决权的股份 89,7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316%。

    3、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列

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股东

认真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条件的议
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48,749,80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30%;反对 84,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7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

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512%;反对 84,9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6488%;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2/3 以上同

意通过。

    2、审议《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以逐项表决的投票方式对以下子议案进行逐项表决。

    2.01《交易方案概述》

    表决结果为:同意 148,749,80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30%;反对 84,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7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
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512%;反对 84,9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6488%;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2/3 以上同

意通过。

    2.02《交易标的的定价情况》

    表决结果为:同意 148,749,80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30%;反对 84,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7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

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512%;反对 84,9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6488%;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2/3 以上同

意通过。

    2.03《对价支付方式及融资安排》

    表决结果为:同意 148,745,00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97%;反对 89,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03%;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

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反对 89,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2/3 以上同

意通过。

    2.04《“漏损”约定》

    表决结果为:同意 148,745,00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97%;反对 89,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03%;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

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反对 89,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2/3 以上同

意通过。

    3、审议《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48,745,00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97%;反对 89,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03%;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

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反对 89,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2/3 以上同

意通过。

    4、审议《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
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48,745,00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97%;反对 89,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03%;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

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反对 89,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2/3 以上同

意通过。

    5、审议《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相关会计准则差异鉴证报告及估值报
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48,745,00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97%;反对 89,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03%;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

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反对 89,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2/3 以上同

意通过。

    6、审议《关于估值机构的独立性、估值假设前提的合理性、估值方法与估
值目的的相关性以及估值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48,745,00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97%;反对 89,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03%;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

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反对 89,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2/3 以上同

意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价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
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48,745,00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97%;反对 89,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03%;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
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反对 89,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2/3 以上同

意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48,749,80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30%;反对 84,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7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

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512%;反对 84,9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6488%;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2/3 以上同

意通过。

    9、审议《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48,749,80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30%;反对 84,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7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

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512%;反对 84,9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6488%;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2/3 以上同

意通过。

    10、审议《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48,749,80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30%;反对 84,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7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

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512%;反对 84,9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6488%;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2/3 以上同

意通过。

    11、审议《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摊薄上市公司即期回报情况及填补措施的

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48,749,80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30%;反对 84,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7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

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512%;反对 84,9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6488%;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2/3 以上同

意通过。

    12、审议《关于与交易对方签署<股份购买协议>以及其他交易文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48,749,80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30%;反对 84,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7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

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512%;反对 84,9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6488%;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2/3 以上同

意通过。

    13、审议《关于暂缓按中国会计准则编制并披露标的公司审计报告及备考

合并财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48,745,00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97%;反对 89,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03%;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

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反对 89,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2/3 以上同

意通过。

    14、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重大资产购买全部

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48,745,00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97%;反对 84,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70%;弃权 4,8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

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反对 84,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6488%;弃权 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51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2/3 以上同

意通过。

    15、审议《关于为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申请贷款及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

并购贷款相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48,745,00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97%;反对 84,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70%;弃权 4,8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

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反对 84,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6488%;弃权 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51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2/3 以上同

意通过。

    16、审议《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汤秀清先生为公司融资提供担

保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314,7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及股东

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6132%;反对 89,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的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868%;弃权 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

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反对 89,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关联股东汤秀清先生及其控制的广州市昊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汤丽君女

士和汤秀松先生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2/3 以上同意通过。

    17、审议《关于<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48,749,80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30%;反对 84,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7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

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512%;反对 84,9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6488%;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2/3 以上同

意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

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07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