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川金诺: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7-11  

						  证券代码:300505         证券简称:川金诺        公告编号:2018-038



                     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
议,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六条的规定,由董事长提议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7 月 9 日以邮件、电话及口头通知等方式发出,于 2018 年 7 月 11 日以
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7 人,实际表决董事 7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了更
好的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经综合考虑,公司决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票方案中募集资金金额由 58,600 万元调整为 54,883.26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方案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
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告的《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鉴于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进行相关调整,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和《公开发行
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36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预案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的要求,公司同步修订了《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中的相关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说明的公告》。
及修订后的《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
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告的《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
司所处行业和发展阶段、融资规划、资金需求等情况,公司修订了《昆明川金诺
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后的《昆明川金诺
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详见公司于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
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告的《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修
订了《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报告》。修订后的《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
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发布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
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告的《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鉴于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作出了相关调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
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
(中国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对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
摊薄的影响及填补事项进行了修订,具体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发布的《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修
订稿)的提示性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创
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告的《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
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 、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决议
    特此公告。




                                           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7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