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家汇: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账户的公告2018-08-01
证券代码:300506 证券简称:名家汇 公告编号:2018-093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209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
意,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4,760,935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9.6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879,999,982.1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 16,516,637.78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863,483,344.32 元,其中计入股本 44,760,935.00 元,
计入资本公积 818,722,409.32 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18 年 4 月 26 日全部到账,
并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广会验字
[2018]G18002420050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的规定,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保荐机构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分行(以下简称“浙商银行深圳分行”)分别就募投项目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 1》、《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3》。
公司在上述银行开设了银行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具体开户情况如
下:
开户
序号 开户银行 账号 资金用途
主体
补充照明工程配套资
浙商银行
1 公司 5840000010120100431377 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
深圳分行
储和使用
LED 景观艺术灯具研发
浙商银行 生产基地暨体验展示
2 公司 5840000010120100442609
深圳分行 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
金的存储和使用
合同能源管理营运资
浙商银行
3 公司 5840000010120100442740 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
深圳分行
储和使用
2018 年 5 月 11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
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由公司以 2016 年度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股票募投项目“LED 景观艺术灯具研发生产基地暨体验展示中心建设项目”的募
集资金 20,000.00 万元出资。公司、六安名家汇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六
安名家汇”)及保荐机构国金证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以
下简称“工行南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具体开户情况如
下:
开户主
序号 开户银行 账号 资金用途
体
LED 景观艺术灯具研发
六安名 工商银行
1 4000029329200638564 生产基地暨体验展示
家汇 南山支行
中心建设项目
三、本次注销部分募集资金账户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将浙商银行深圳分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账
号:5840000010120100442609)内的募集资金 20,000.00 万元全部转入工商银行
南山支行(银行账号:4000029329200638564),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将浙商
银 行 深 圳 分 行 的 专 户 ( 银 行 账 号 : 5840000010120100442609 ) 余 额 人 民 币
74,908.4 元(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全部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
近日,公司已办理完成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账号:
5840000010120100442609)的注销手续。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后,公司及保荐
机构国金证券与浙商银行深圳分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8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