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美星: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9-05-22
证券代码:300509 证券简称:新美星 公告编号:2019-022
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
获 2019 年 5 月 16 日召开的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52,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派 2.5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
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2.25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
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
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
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
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000000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5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5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152,000,000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228,000,000 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9 年 5 月 28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9 年 5 月 29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9 年 5 月 2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
证券代码:300509 证券简称:新美星 公告编号:2019-022
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 2019 年 5 月 29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
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 股(若尾数相
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
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19 年 5 月 29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563 何德平
2 01*****273 何云涛
3 08*****190 张家港德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9 年 5 月 21 日至登记日:2019 年 5 月 28 日),
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
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19 年 5 月 29 日。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公积金转股(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67,716,000 44.55% 33,858,000 101,574,000 44.55%
高管锁定股 67,716,000 44.55% 33,858,000 101,574,000 44.55%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84,284,000 55.45% 42,142,000 126,426,000 55.45%
三、总股本 152,000,000 100.00% 76,000,000 228,000,000 100.00%
七、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 228,000,000 股摊薄计算,2018 年年度每股收益
证券代码:300509 证券简称:新美星 公告编号:2019-022
为 0.19 元。
2、公司股东何德平、何云涛及张家港德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运咨询”)
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承诺:如其所持公司股票在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减持价格
将不低于公司股票发行价,何德平、何云涛及德运咨询各减持公司股份将不超过公司发行
后总股本的 5%且不超过 400 万股;上述两年期限届满后,本人或本公司在减持新美星股份
时,将以市价且不低于新美星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除权后每股净资产的价格进行减持。
(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8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3.00 元人民币现金。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80,000,000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4.50 元人民币现金。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
总股本 8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6.00 元人民币现金,并以资本公积金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9 股。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152,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50 元人民币现金,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转增 5 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上述最低减持价及减持数量限制亦作相应调整。
八、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江苏省张家港经济开发区南区(新泾东路)
咨询联系人:侯礼栋
咨询电话:0512-58693918
传真电话:0512-58693908
九、备查文件
1、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关于审议通过分配方案、转增股本的决议。
2、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5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