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冠股份:关于公司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2020-03-25
证券代码:300510 股票简称:金冠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8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冠股份”)于近日
收到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发来的《保全风险告知书》【(2020)吉01执保63
号】及《证券司法执行要求明细单》,现将有关诉讼事项及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0年3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关于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0-015),公司向张汉鸿、共青城百富源鸿图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李小明三人(以下简称“被告三人”)提起诉讼,要求被告三人依据公司
与其签署的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含补充协议)向公司履行业绩补偿义务,本次
诉讼的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当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公司已向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书》,近日
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依法
冻结了被告三人股票账户中持有的金冠股份(股票代码:300510)的股份,被告
三人股份冻结期限至2023年3月23日。上述股份司法冻结事项已办理完毕,被告
三人具体被冻结的股份明细如下表:
持股 累计被冻结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比例 数量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张汉鸿 53,775,199 6.09% 53,775,199 100.00% 6.09%
共青城百富源鸿图投资管
7,714,451 0.87% 7,714,451 100.00% 0.87%
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李小明 663,632 0.08% 643,632 96.99% 0.07%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涉及的其他诉讼详见2020年3月19日于巨潮资讯网披
露的《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6),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
露而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公司于2020年1月20日披露了《2019年年度业绩预告》 公告编号:2020-009)、
2020年2月28日披露了《2019年度业绩快报》(公告编号:2020-012),前述公告
显示由于子公司辽源鸿图锂电隔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预计未完成业绩
承诺而导致业绩承诺补偿义务人对公司的业绩补偿约3.8亿元,补偿义务人为张
汉鸿、共青城百富源鸿图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李小明被告三人。
公司目前正在积极参加诉讼,采取一切法律手段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合法权
益,督促被告三人切实履行在重大资产重组中的业绩补偿等相关承诺,公司将根
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保全风险告知书【(2020)吉01执保63号】
2、证券司法执行要求明细单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