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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实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11-01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审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
的立场,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经核查,本次房产租赁暨关联交易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关联交易决
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关联交

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该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平、自愿等一般商业原则,
未损害公司、股东利益。
    我们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房产租赁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章页)




独立董事:




     毛 群                   黄 磊                   刘志忠




                                                    2019 年 10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