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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德科技: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7-06-09  

						证券代码:300515           证券简称:三德科技          公告编号:2017-032




                        湖南三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三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16 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已获 2017 年 4 月 21 日召开的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

东大会决议公告已于 2017 年 4 月 21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上予以披露。本次分红派息时间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

月。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 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6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00,000,000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800000 元;

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

收,先按每 10 股派 2.000000 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

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

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

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对于 QFII、RQFII 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
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同时,以资本公积金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000000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4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

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100,000,000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200,000,000 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7 年 6 月 15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7 年
6 月 16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7 年 6 月 1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 2017 年 6 月 16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
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
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7 年 6 月
16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969   湖南三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         02*****253   陈开和

     3         02*****977   朱宇宙

     4         01*****916   朱先富

     5         08*****632   长沙高新开发区和恒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6         08*****692   湖南联晖科力远创业投资企业

     7         08*****662   长沙高新开发区和隆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8         02*****261   吴汉炯
     9          08*****059      长沙麓谷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          02*****793      周智勇

    11          02*****463      朱明轩

    12          02*****187      廖立平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7 年 6 月 8 日至登记日:2017 年 6
月 15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17 年 6 月 16 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          比例         公积金转股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54,396,250          54.40%      54,396,250 108,792,500      54.40%

3、其他内资持股       54,396,250          54.40%      54,396,250 108,792,500      54.40%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34,502,500          34.50%      34,502,500   69,005,000     34.50%

    境内自然人持股    19,893,750          19.89%      19,893,750   39,787,500     19.89%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45,603,750          45.60%      45,603,750   91,207,500     45.60%

三、股份总数         100,000,000      100.00%        100,000,000 200,000,000     100.00%


     七、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 200,000,000 股摊薄计算,2016 年
年度,每股净收益为 0.1739 元。

     八、咨询方式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高新区桐梓坡西路 558 号
     咨询联系人:唐芳东、肖巧霞
     咨询电话:0731-89864008
     咨询传真:0731-89864008
 咨询邮箱:sandegroup@163.com

九、备查文件

 1、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湖南三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6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