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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德科技: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17-08-29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南三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三德科技

保荐代表人姓名:伍前辉                    联系电话:021-3867 4981

保荐代表人姓名:成曦                      联系电话:021-3867 4981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

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

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
                                                            是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

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6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
                                                            是
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1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1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1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0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3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及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无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无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0次

(2)培训日期                                              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
                                          无                        不适用
行

3.“三会”运作                部分“三会”会议记录不完   (1)董事会秘书、证券部相

                                          整             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相关规
                                               则对会议记录的具体要求;

                                              (2)严格按照规则要求做好

                                              会议记录,确保真实、完整和

                                              准确,避免后续会议记录不完

                                                    整的情况发生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
                                         无               不适用
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

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               无               不适用

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聘请的中介机
                                         无               不适用
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

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
                                         无               不适用
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

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
                                                  是否履行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的原因及解
                                                    承诺
                                                                   决措施

1.股份锁定的承诺                                    是            不适用

2.主要股东持股意向承诺                              是            不适用

3.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及相关承诺                      是            不适用

4.信息披露相关承诺                                  是            不适用
5.承诺约束措施                                                     是   不适用

6.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是   不适用

7.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是   不适用

8.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9.公司实际控制人朱先德、控股股东三德控股关于若三德科技

因执行政策不当应有权部门要求或员工提起,要求三德科技补缴
                                                                    是   不适用
“五险一金”及行政罚款及赔偿金,愿在毋须三德科技支付对价的

情况下无条件承担补缴款项及罚金所及赔付责任的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不适用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

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                         无

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三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伍前辉                         成曦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8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