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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德科技: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2018-07-17  

						                     湖南三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湖南三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17 日召开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审阅有
关文件资料后,对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宜,基于独立判断的立
场,发表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资金充裕,为提高公司
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公司主营业务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拟使用最高
不超过人民币 12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
高、流动性好、较低风险、稳健型的理财产品,有利于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
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议案》。




    (以下无正文,为湖南三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湖南三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何红渠                 董凤忠                    李英华




                                                     2018 年 7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