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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久之洋:独立董事关于增加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2019-12-26  

						                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增加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湖北久
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湖北久之洋红外
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等文件规定,作为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独立董事,在仔细阅读有关材料和充分核查实际情况的基础上,本着认真、
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我们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

议审议的增加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如下
独立意见:

    经审查,本次新增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公司(含全资子公司)
正常经营和实际业务发展需要,就 2019 年可能新增的关联交易情况作出的合理
预测,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原则,交易价格以

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经由双方协商确定,定价方式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
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本次新
增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合法有效。

    因此,我们同意本次新增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此页无正文,为《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增加公
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


   序       号   董事姓名                          签   名

        1         乔晓林

        2         裴晓黎

        3         赵力航

        4         左进明

        5         郝建林




                                               2019 年 12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