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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光药业: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2019-04-29  

						                           证券代码:300519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光药业”、“公司”)
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本着审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独立意见

    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我们对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之
间不存在资金占用的情况,未发现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
情况。另外,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本公司的股东、股东的附属企业及本公司
持股 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也无任何形式的
对外担保事项。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内容完整、全面、真实、客观。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宋夏云           王虎根             祝   明




                                                           2019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