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放弃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调整方案中公司放弃对广州市爱微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爱微特”)增资优先认购权,不会导致公司对爱微特控股权的变更,对公司独立性和 持续盈利能力亦不会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 独立董事:蒙红云 李伯侨 黄宁清 2020 年 1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