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以下事前认可意 见: 一、 关于放弃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调整增资方案公司放弃对广州市爱微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微特”) 本次增资的优先认购权,是综合考虑公司自身经营情况、经营规划及爱微特目前的 经营情况等,符合公司的整体规划和长远利益。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蒙红云 李伯侨 黄宁清 2020 年 1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