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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幸福蓝海: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1-30  

						证券代码:300528           证券简称:幸福蓝海             公告编号:2019-009



              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告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的情况,没有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的情况;
    3、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 年 1 月 30 日(星期三)下午 14:00 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2019 年 1 月 29 日-2019 年 1 月 30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9 年 1 月 30 日上午 9:30-11:30,下
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9 年 1
月 29 日 15:00 至 2019 年 1 月 29 日 15:00 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南京市栖霞区元化路 8 号 28 幢(仙林南大科学园智
慧园 6 号 C 栋 3 楼)公司 C310 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蒋小平
    6、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代理人)共计 11
人,所持(代表)股份 231,201,70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0496%。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共
5 人,所持(代表)股份 231,136,50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0321%。
    3、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或代理人)共 6 人,所持(代表)
股份 65,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5%。
    4、中小股东出席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的股东(或代理人) 共
8 人,所持(代表)股份 8,606,00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097%。
    5、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保荐机构等相
关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等表决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以
下议案:
    1、审议《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及办理工商变
更登记的议案》。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231,186,708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9935%;反对 15,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8,591,00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8257%;反对 1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743%;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属以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
同意,本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 选举李折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231,186,708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9935%;反对 15,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8,591,00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8257%;反对 1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743%;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律师朱东律师、朱春雨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
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股东大会人员
的资格以及会议表决程序等事项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四、 备查文件
    1、《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
议》;
    2、《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关于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