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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幸福蓝海: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10-26  

						               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幸福
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认真审阅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相关材料,并就相关问题向公司管
理层进行了了解。依据独立判断,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关
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依据财政部的具体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

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独立董事:冷凇、刘俊、王兵
                                                       2019 年 10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