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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陇神戎发: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2017-03-23  

						          关于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

              瑞华核字[2017]62010005 号




目   录

1、 专项审核报告  1

2、 附表  3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永定门西滨河路 8 号院 7 号楼中海地产广场西塔 5-11 层

                    Postal Address:5-11/F,West Tower of China Overseas Property Plaza, Building 7,NO.8,Yongdingmen

                    Xibinhe Road, Dongcheng District, Beijing

                    邮政编码(Post Code):100077

                    电话(Tel):+86(10)88095588     传真(Fax):+86(10)88091199




                  关于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
                            的专项审核报告

                                                                      瑞华核字[2017]62010005 号

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在审计了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陇神
戎发药业公司”)2016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公司的资产负债表,2016 年度合并
及公司的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的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公司的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
财务报表附注的基础上,对后附的《上市公司 2016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进行了专项审核。按照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
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的规
定,编制和披露汇总表、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审核证据是陇神戎发药业公司
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汇总表发表专项审核意
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中国注册会
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核工作
以对汇总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
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
的审核工作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后附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陇神戎发药业公司 2016 年度财
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
有发现不一致。
    为了更好地理解陇神戎发药业公司 2016 年度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
况,后附汇总表应当与已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审核报告仅供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年报披露之目
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李宗义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张海英



                                         二○一七年三月二十二日
附表

                                  上市公司 2016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
编制单位: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2016 年年
                                                占用方与上市公   上市公司核算   2016 年年初占   2016 年度占用   2016 年度偿                    占用形成
   资金占用方类别           资金占用方名称                                                                                     末占用资金                  占用性质
                                                 司的关联关系     的会计科目     用资金余额     累计发生金额    还累计发生额                    原因
                                                                                                                                     余额

                         西北永新集团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         应收账款         7.87                  0.10          7.97                       销售     经营性占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
       其附属企业


       小         计              ——                 ——          ——                7.87           0.10           7.97                      ——        ——
                         元勤辉                 高级管理人员     其他应收款                           100.00         100.00                     差旅费    经营性占用
                         张帆                   高级管理人员     其他应收款                             10.00        10.00                      差旅费    经营性占用
关联自然人及其控制的
                         张喜民                 高级管理人员     其他应收款                              2.00         2.00                      差旅费    经营性占用
            法人
                         越庆鑫                 监事             其他应收款                             0.17           0.17                     培训费    经营性占用


       小         计              ——                 ——          ——                             112.17         112.17                      ——        ——
其他关联人及其附属企
             业
        小        计              ——                 ——          ——                                                                        ——        ——
上市公司的子公司及其
附属企业
        小        计     ——                   ——             ——                                                                          ——       ——
       总         计     ——                   ——             ——                    7.87         112.27         120.14                    ——       ——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