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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陇神戎发: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2018-05-23  

						 证券代码:300534           证券简称:陇神戎发        公告编号:2018-028



                 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
于 2018 年 5 月 22 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孔剑锋先生提交的书面辞呈。孔剑锋先
生因个人健康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继续在公司工作。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
章程》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孔剑锋先生的辞呈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公司董事会充分尊重孔剑锋先生个人意愿,接受其辞呈。公司将调整其在公
司的工作并完成工作交接,孔剑锋先生辞去高管职务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影
响。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孔剑锋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96.901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0.32%,其副总经理原任期为 2017 年 11 月 10 日至 2020 年 11 月 10 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上市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规定,董
监高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
继续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1)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
总数的 25%;(2)离职后半年,不得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3)《公司法》对董
监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另外,孔剑锋先生于公司上市前承诺:“其持有的本
公司股份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数额不超过其直接或者间接所持本公司股份总
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者间接所持本公司的股份;所持股票
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以上承诺不因为本人职
务变更、离职而失去效力。”
   公司董事会对孔剑锋先生在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
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5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