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34 证券简称:陇神戎发 公告编号:2019-042 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95,799,364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31.5810%; 其中,实际可上市流通的数量为 95,799,364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31.5810%。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 2019 年 9 月 16 日(星期一)。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上市后股本变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882 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股 21,670,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13.64 元,并于 2016 年 9 月 13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股本总 额由 65,000,000 股增加至 86,670,000 股。 经 2017 年 4 月 12 日召开的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2016 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86,670,000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送红股 3 股,派发现金股利 1.00 元人民币(含税), 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22 股。股权登记日为 2017 年 5 月 9 日,除权日(除息日)为 2017 年 5 月 10 日,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日(红 利 发 放日 )为 2017 年 5 月 10 日,分红后总股本由 86,670,000 股增至 303,345,000 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陇神戎发总股本为 303,345,000 股,其中未解除限售 的股份(或非流通股)数量为 95,799,36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1.5810%。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一)本公司控股股东西北永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新集团”)及 其一致行动人兰州永新大贸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永新大贸”)在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 自陇神戎发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 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陇神戎发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该等股 份。 (二)控股股东永新集团在上述承诺基础上承诺: 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本公司减持陇神戎发股份时,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 行价(如发行人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 则为按照相应比例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后用于比较的发行价),且减持数量不超过 陇神戎发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五。 (三)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永新大贸在上述承诺基础上承诺: 本公司持有陇神戎发的股份,在陇神戎发上市后限售期结束后两年内,将予 以全部转让,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发行人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为按照相应比例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后用于比 较的发行价),上述减持股份数额不包含在此期间增持的股份。 (四)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做出的上述各项承诺。 (五)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 形,公司也不存在对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2019 年 9 月 16 日(星期一)。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95,799,364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31.5810%; 其中,实际可上市流通的数量为 95,799,364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31.5810%。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 3 名。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所持限售 本次实际可上 序 本次申请解 备 股东全称 条件股份 市流通数量 号 除限售数量 注 总数 (注 1) 1 西北永新集团有限公司 79,176,142 79,176,142 79,176,142 2 兰州永新大贸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11,609,108 11,609,108 11,609,108 3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转持二户 5,014,114 5,014,114 5,014,114 注 2 合计 95,799,364 95,799,364 95,799,364 注 1:“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 指“本次申请解除限售数量” 扣除质押、冻结、 高管 75%锁定等情形后的股份。 注 2: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转持二户持有公司 5,014,114 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并在创业板上市前按照规定,国有股东西北永新集团有限公司和兰州大贸贸易有限责任公 司转持 5,014,114 股由其持有的,限售期限为 36 个月。本次解除限售数量为 5,014,114 股。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2、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 3、截至本核查报告出具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 确、完整。 保荐机构对陇神戎发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2、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数据表; 3、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9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