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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农尚环境: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乐瑞)2019-03-15  

						                   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乐瑞)作为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2018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

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以及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恪尽职守、勤勉

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积极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 2018 年度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每届

任期与该上市公司其他董事任期相同,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但是连任时间

不得超过六年。本人自 2012 年 8 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至今连任时间已满 6 年,

为此,本人于 2018 年 8 月,公司董事会换届工作中圆满离任。

    截至 2018 年 8 月换届前,公司共召开了 7 次董事会会议,4 次股东大会。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在召开董事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前所需要的情况和

资料,详细了解公司整个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

准备工作。会议上,认真审议每个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

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本人履职期间,公司不存在影响本人独立履行职责的情形。本着对全体投资

者负责的精神,本人不受公司主要股东以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

人的影响,凡需经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都事先对公司介绍的情况和提供的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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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料进行了认真审核,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本年度本人参与表决的会

议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本人对 2018 年度公司

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

的情形。

    本人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独立董事 召开董事                                 召开股东
                        应出席董事会次数                        应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姓名     会次数                                 大会次数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乐瑞       7                                       4
                       7          0         0                   4          0         0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8 年度,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在召开董事会前主动了解、获取做决策所

需要的情况和资料,会上认真审议每个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规定发表了独立意见。主要有:

    1、2018 年 1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本人就《关

于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关于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等情况的独立意

见》和《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8 年 2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本人就《对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的独立意见》、《关

于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更新后)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

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更新后)的独立意见》、《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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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

司采取措施(更新后)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最近三年同业竞争事项的独立意

见》和《关于公司最近三年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18 年 6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本人就《关

于调整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创业板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创业板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创业板公

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独立意见》

和《关于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

响及公司采取措施(修订稿)的独立意见》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18 年 6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本人就《关

于终止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独立意见》发表了独

立意见。

    5、2018 年 7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本人因出

国公干,委托独立董事谢峰先生就《关于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独

立意见》、《关于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关于拟定第三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成员津贴标准的独立意见》和《关于向中信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

度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战略委员

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的委员,2018 年度按照

《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各专业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履行了

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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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现场调查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对公司进行了多次实地现场考察、

沟通、了解、指导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凡需经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

本人都事先对公司介绍的情况和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审核,独立、客观、审慎地

行使表决权;并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策执行情况进行监

督;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同时运用自身

所长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提出自己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帮助。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其他工作

    1、加强自身学习,加深对各项制度的了解,提高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

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

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2、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均要

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在

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了董事会

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3、积极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

定,在 2018 年度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职能力。本人在履职的同时也在不断丰富自身的知识储备,

积极进行自主学习,同时也积极参加相关培训,更全面的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

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的意识,为公司

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规范性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的

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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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2018 年 9 月,本人已经不再担任公司新一届董事会会独立董事。未来,本

人将会继续关注公司发展,祝愿公司在新一届董事会领导下持续、稳定、健康向

上发展!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
                                                             乐 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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