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客观公正的原则,我们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 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基于独立判断发表如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 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 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 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刘婕、刘杰成、陈凌 2019 年 4 月 25 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