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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信材料: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暨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2019-04-25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暨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核查意见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海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苏广信
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信材料”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广信材料 2018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暨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2018 年度《江苏广信
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广信材料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如下:

                                                 2018 年度实际发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交易方      关联交易内容                        预计金额
                                                     生金额
 向关联人采购 湖北固润科技股份
                                   采购原材料    4,636,774.25 元     ≤600.00 万元
     原材料       有限公司
附注:江苏宏泰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广州广信感光材料有限公司、创兴精细化学(上海)
有限公司为广信材料子公司,其与湖北固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交易金额已合并计算。

    二、预计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披露日已发生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交易方          2019 年预计发生额
                                                                         金额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
                 湖北固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700.00 万元        294.30 万元
      料

    三、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关联方:湖北固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长华

    注册资本:9,006 万元

    主营业务:主要从事光引发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住所:湖北省荆门市掇刀区荆门化工循环产业园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总资产 329,182,947.18 元,净资产 198,258,175.58
元,主营业务收入 302,479,079.82 元,净利润 113,879,873.46 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2017 年 11 月 6 日王涛先生担任广信材料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因其在湖
北固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规定,湖北固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广信材料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人财务和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定价原则和依据

    公司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市场交易价格并经双方平等协商确
定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关联交易协议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签署。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均为正常经营业务往来,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和发展需要。
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
形,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产生重大依赖。关
联交易对公司不构成不利影响
    六、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如下:我们认为公
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需要所发生的,遵循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双方业务合作关系较
为稳定,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平、公正、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
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
司的独立性;公司也不会因该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七、监事会相关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和2019年度预计发生的日
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遵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以
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定价公允,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查阅了相关董事会决议、独立董事意见、监事会决议等文件,对公
司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暨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核查。经核
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正常发展经营的需要,没有
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等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保荐机构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没
有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暨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
章页)




保荐代表人:

                郁浩              张克锋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