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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横河模具: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5-07  

						证券代码:300539            证券简称:横河模具            公告编号:2019-036
转债代码:123013            转债简称:横河转债



                    宁波横河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宁波横河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
知已于 2019 年 4 月 11 日以公告的形式发出。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披露了《关
于召开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当日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2、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 年 5 月 7 日(星期二)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9 年 5 月 6 日—2019 年 5 月 7 日。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 年 5 月 7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 年 5 月 6 日 15:00
至 2019 年 5 月 7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股权登记日:2019 年 4 月 29 日(星期一)

    4、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慈溪市新兴产业集群区新兴大道 588 号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胡志军先生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142,462,71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64.767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142,461,91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64.767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8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8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8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4%。
    3、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全体监事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
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2,462,71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2,462,71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2,462,71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2,462,71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2,462,71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2,462,71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2,462,71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的议案》
    关于本议案,公司控股股东胡志军先生、黄秀珠女士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55,26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抵押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2,462,71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小额快速融资相关
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2,462,71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
过,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金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2,462,71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
过,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

    2、律师名称:李昊、林超(以下简称“六和律师”)

    3、结论性意见:
    六和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
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和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横河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
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宁波横河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5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