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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冷股份:关于收到四川证监局监管关注函的公告2019-09-11  

						证券代码:300540             证券简称:深冷股份             公告编号:2019-059




                    成都深冷液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四川证监局监管关注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深冷液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四川监管局(以下简称“四川证监局”)出具的“川证监公司[2019]23 号”《关于
对成都深冷液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有关事项的监管关注函》(以下简称“关注
函”),正文内容如下:

    “2014 年至 2016 年期间,你公司与四川广能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广能)

发生大额业务往来,但四川广能多次未按期承兑向你公司开具的商业承兑汇票。截至目
前,你公司仍持有对四川广能 1.28 亿元的长账龄应收款项,且未对该债权行使有效追
偿手段。经查,你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与四川广能签订债权抵押保障合同,但未对抵押

物进行登记。2018 年 12 月及 2019 年 4 月,四川广能母公司金广集团及四川广能本身相
继进入破产重组程序,在此期间你公司仍未就上述债权抵押物主动办理抵押登记。

    以上事项反映出你公司在内部控制等方面存在缺陷,不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证监发【2002】1 号)第三十三条“董事应根据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忠实、
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第三十二条“财产保全控制要求
企业建立财产日常管理制度和定期清查制度,采取财产记录、实物保管、定期盘点、账
实核对等措施,确保财产安全”的规定。

    我局对此高度关注,请你公司说明相关问题出现的原因、该笔债权目前状况、已开

展及后续拟开展的保全措施,并就该债权回款进展持续做好信息披露。

    请你公司收到本函后及时披露,并于 10 个工作日内将相关书面材料正式回复我局

并披露。请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有关要求,充分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
   公司对上述关注事项高度重视,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关注函的要求于本公告

同日回复并刊登在法定信息披露媒体。

   特此公告。

                                              成都深冷液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