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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冷股份:关于部分监事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2019-11-07  

						证券代码:300540                     证券简称:深冷股份              公告编号:2019-071


                       成都深冷液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监事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监事刘应国、监事夏志辉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
 信息披露义务人刘应国、夏志辉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持有本公司股份2,813,518.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26 %)的股东刘应国
先生(公司监事会主席)计划自本公告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合竞价交
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300,000.00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0.2406%);

    2、持本公司股份1,483,244.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1.19%)的股东夏志辉女
士(公司监事)计划自本公告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合竞价方式减持本
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150,000.00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 0.1203%)。

    成都深冷液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1月7日分别收到
监事刘应国先生、监事夏志辉女士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
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股东持有公司股份基本情况:

                 股东类型/                                       占公司总   无限售条件的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股份来源
                   职务                                          股本比例   股份数量(股)
                                               公司首次公开发
   刘应国        监事会主席   2,813,518.00                        2.26%      703,380.00
                                               行前发行的股份
                                               公司首次公开发
   夏志辉          监事       1,483,244.00                        1.19%      370,811.00
                                               行前发行的股份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减持计划基本情况:

  减持原因          自身资金需求。
  减持股份来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含历次分配转增)。
  减持股份数量      1、刘应国拟减持股份不超过 300,000股,不超过自身持股的10.6628%;不
                 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2406%;
                 2、夏志辉拟减持股份不超过150,000 股,不超过自身持股的10.1130%,不
                 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1203%。
  减持时间区间   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

  减持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
  减持价格       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注: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若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
上述减持数量、价格相应进行调整。

    三、股东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刘应国先生、夏志辉女士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

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曾做如下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
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
已发行的股份。

     2、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
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
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
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
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应国先生、夏志辉女士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或规定,未出现
违反上述承诺或规定的行为。
    (二)本次刘应国先生、夏志辉女士的减持计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
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
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刘应国、夏志辉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相关风险提示

    1、刘应国、夏志辉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具体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
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控制权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五、备查文件
   刘应国、夏志辉分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成都深冷液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11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