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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冷股份: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2019-11-11  

						证券代码:300540             证券简称:深冷股份              公告编号:2019-073



                    成都深冷液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深冷液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为榆神工业园区长天天然

气有限公司(简称“长天公司”)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以下简称“浙商
银行”)贷款 5,000 万元提供担保,该项贷款于 2019 年 11 月 8 日到期,被担保人于债
务到期后未履行还款义务,按担保协议约定公司需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1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担保事项处置方案的议

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1、2019 年 5 月 13 日召开的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榆神工业
园区长天天然气有限公司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因经营需求,参股公司长天公
司向相关银行申请借款,并由公司为长天公司的银行贷款提供不超过 15,000 万元的担
保,担保期限 2 年,该担保额度包括:

    (1)公司已为长天公司向浙商银行借款 5,000 万元提供担保,长天公司及长天公
司其他股东与公司签署了《反担保协议》,长天公司及长天公司其他股东向公司提供无
条件、不可撤销的反担保,长天公司其他股东已将其所持有的长天公司股权(以下简称
“质物”)质押予公司,为公司设立第一顺位的质权。相关事项参见公司 2017 年 11 月
8 日、11 月 28 日、2018 年 12 月 8 日刊载于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公告。

   (2)长天公司向陕西神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木农商银行”)
贷款人民币 10,000 万元,贷款期限至 2021 年 5 月 26 日。根据贷款合同约定,该笔贷款
由长天公司实际控制人提供保证担保,长天公司提供资产抵押担保,本公司为该笔贷款
提供保证担保。
    2、上述 1—(1)长天公司向浙商银行的 5,000 万元贷款于 2019 年 11 月 8 日到期,
被担保人于债务到期后未履行还款义务,按担保协议约定公司需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向浙
商银行交付 5000 万元还款,长天公司对本公司形成相应的欠款。鉴于长天公司其他股
东已对本公司的担保提供了反担保,公司将要求相关主体履行反担保责任,制订还款方

案,如相关主体不能及时还款,公司将采取一切法律许可的方式对长天公司质押股权进
行处置,以股权处置所得款项向本公司还款。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的名称:榆神工业园区长天天然气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1 年 4 月 25 日

    注册地点:陕西省榆林市神府经济开发区榆神工业区清水工业园区西经三路东侧
    法定代表人:王敏
    注册资本:9000 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天然气调峰气库建设、LNG(液化天然气)的生产、运输、销售(筹建)。
    该公司为深冷股份的参股公司,深冷股份持有其 10%的权益,深冷股份委派董事文

向南在长天公司担任董事职务,委派董事崔治祥在长天公司担任监事职务。
    2、股权结构
    工商查询系统公示的长天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陕西长策投资有限公司                    4590                 51%

   何瑞礼                                  1530                 17%
   陕西长龙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1350                 15%

   成都深冷液化设备有限公司                900                  10%

   神木县海通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630                   7%

    上述除本公司以外的股东与本公司不存在除共同投资长天公司以外的关联关系,上
述除本公司以外的股东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3、被担保人财务状况

    经征询长天公司,截止 2019 年 9 月 30 日长天公司的资产总额 27694.64 万元、负
债总额 18694.64 万元、净资产 9000.00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余额 12366.038 万元、无
担保事项、无除对上述贷款抵押以外的其他抵押事项。长天公司主要资产为日产量 80
万方的天然气液化装置,项目达产后预计年产液化天然气 17.59 万吨,按 LNG 液化天然
气 3000 元/吨计算达产后销售收入约 5.28 亿元。目前天然气液化装置项目主体建设已
完工,设备已全部就位并安装,装置压力管道施工已基本完成,目前已进入单机调试阶

段,预计装置在未来三至五个月内实现投产。



  三、对本次担保事项的处置方案

    鉴于长天公司及长天公司其他股东与公司签署了《反担保协议》,长天公司及长天
公司其他股东向公司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反担保,长天公司其他股东已将其所持有
的长天公司股权质押予公司,为公司设立第一顺位的质权。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

会议审议,同意对本次担保事项按以下处置方案实施:
    1、为维护公司信用不受影响,同意按照担保合同约定履行担保责任和代偿义务,
公司形成对长天公司的应收债权;
    2、向长天公司、长天公司其他股东发出律师函,要求相关主体履行反担保责任,
制订还款方案;

    3、采取一切法律许可的方式对已质押股权安排处置方案,长天公司其他股东以股
权处置款承担反担保责任,向本公司还款;
    4、鉴于长天公司天然气液化装置项目已基本完工,在开车运营后预计现金流情况
较好,董事会同意本公司可以不高于注册资本的价格参与质押股权的处置。




    四、董事会意见

    针对本次履行担保责任事项,董事会发表意见如下:
    1、本次履行担保责任事项,将扣减公司银行存款,对公司造成一定的资金压力,
公司目前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正常,本次履行对外担保责任事项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

营;
    2、截至本公告日,长天公司天然气液化装置项目主体已完工,运营后预计现金流
能够归还相关贷款、欠款,本次履行担保责任事项暂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财务损失;
    3、质押股权的处置尚需通过法律程序来实现,相关法律程序的流程进度存在不可
控的风险,如时间周期较长会因应收账款的计提给公司带来一定财务风险;
    4、履行担保责任并代偿贷款后,公司对长天公司形成应收债权,在与长天公司股
东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公司可通过债权转为股权的方式来降低财务风险;
    5、本公司为长天公司向陕西神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木农

商银行”)总额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银行贷款提供了担保,该项贷款期限为两年,到
期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26 日,如到期后长天公司不能按期还款或银行提前收贷,本公司
需履行担保责任,则存在影响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的风险。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为长天公司提供担保的金额为人民币 15,000 万元,占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7.94%,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 15,000 万元,占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7.94%,本次担保 5000 万元到期未还款。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深冷液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11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