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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先进数通: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8-10-29  

						证券代码:300541          证券简称:先进数通          公告编号:2018-081


                   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26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2018 年第二次临
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变更公司会计政策
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
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以下简称“《修订通知》”),公司将按照
该通知的规定和要求,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变更。
    2、变更时间
    根据以上通知规定,公司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执行。公司将
按照《修订通知》的规定和要求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变更。
    3、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财务报表格式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
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
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有关规定。
    4、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格式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
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
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5、变更程序
    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和第三
届监事会 2018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
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
录第 12 号——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变更》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修改会计政策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变更的具体情况
    本次变更仅对财务报表列示项目产生影响,对当期及前期列报的损益、总资
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具体如下:
    1、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化情况
   (1) 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
       账款”项目;
   (2) 原“应收利息”及“应收股利”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收款”项目;
   (3) 原“固定资产清理”项目计入“固定资产”项目;
   (4) 原“工程物资”项目计入“在建工程”项目;
   (5) 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
       账款”项目;
   (6) 原“应付利息”及“应付股利”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付款”项目;
   (7) 原“专项应付款”项目计入“长期应付款”项目。
    2、利润表项目变化情况
   (1) 新增“研发费用”项目,从“管理费用”项目中分拆“研发费用”项目;
   (2) 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分别列示“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二)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只涉及财务报表列报和调整,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
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对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
均无实质性影响。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
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
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按照财政部相关会计准则变更会计政策,符合
相关法规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仅对财务
报表列示项目产生影响,对当期及前期列报的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
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修订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具体要求对会计政策
进行相应的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
司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依据相关法规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
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
所有者权益,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
决议》;
    2.《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2018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
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
特此公告!




             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18年 10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