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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晨科技:关于公司董事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2019-06-26  

						  证券代码:300542                 证券简称:新晨科技       公告编号:2019-050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杨汉杰先生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30 日在巨潮资
  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2019-013),公司董事
  杨汉杰先生计划自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窗口期
  不减持)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148,750 股。公
  司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19-035),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后,公司董事杨汉杰先生拟减持公司股份
  不超过 223,125 股。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董事杨汉杰先生股份减持计划的减持股份数量已过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9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
  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股数占公司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名称                                      (元/股)      (股)   总股本比例(%)

          集中竞价
                     2019 年 6 月 24 日      17.39      113,125         0.0486
            交易
杨汉杰
            合计               -               -        113,125         0.0486

         股东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含该等股份
  首次公开发行后因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                占总股本比
 名称                            股数(股)                股数(股)
                                              例(%)                     例(%)
          合计持有股份           892,500      0.3838      779,375        0.3352
杨汉杰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23,125      0.0960      110,000        0.0473
               有限售条件股份    669,375      0.2879      669,375        0.2879
         二、相关情况说明
         1、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董事杨汉杰先生将继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等有关规定,规范后续减持行为。
         3、本次减持股东杨汉杰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股
  份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
  更。
         4、公司将持续关注杨汉杰先生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督促其合规
  减持,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三、备查文件
         股东杨汉杰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票进展情况的书面文件。


         特此公告。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6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