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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朗科智能: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18-09-26  

						证券代码:300543          证券简称:朗科智能           公告编号:2018-063


                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8 年 9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将 2018 年度审计机构变更
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现将相关事项公告
如下:
一、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公司原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在
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格执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认真履行了审计机构
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公司对天健长期以来的辛
勤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鉴于天健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了确保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独
立性和客观性,以及考虑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和审计工作需要,经公司董事会审议,
同意聘请大华担任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就该事项已事先与天健进行了
友好沟通,会计师事务所变更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聘用、更换会
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规定。
二、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590676050Q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执行事务合伙人:梁春
    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
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
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帐;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
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无(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
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大华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业务资格,能够独立对公司
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三、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说明
    1、公司董事会已提前与原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沟通,并征得其理解和支持。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资质进
行了审查,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
资质要求,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
    3、公司于 2018 年 9 月 25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
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
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独立董事对
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
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
能够满足公司 2018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增
强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
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多年
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确保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以及考虑公
司未来业务发展和审计工作需要,同意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
经验和职业素养,并具备丰富的为上市公司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18 年度审计工作要求。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增强公司审计工作
的独立性与客观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
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二十六日